宜昌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2016年)
來源:宜昌律師在線網 作者:admin 時間:2016-10-18 23:54
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范圍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公布公證等司法專業服務臨時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42號】要求,以下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偵查階段:1000~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0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1000~10000元/件。
2.經濟類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偵查階段:10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1000~10000元/件;
?。?)一審階段:1500~15000元/件。
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人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
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收費標準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要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上述各項收費標準,為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
未曾代理一審,直接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參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曾經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的按一審標準50%收取。
(六)可風險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協議約定標的額的30%。
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范圍、原則和方式
除上一條規定之外的其他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應當考慮服務成本、資信水平、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等因素,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方式,與委托人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價格。
律師事務所不得通過降低服務質量,肆意壓價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律師事務所應當公示服務收費標準,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采取計件收費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的,代理一個案件多個訴訟階段的(包括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仲裁程序),從第二個階段起,可酌情減少收費。
三、按件收費指導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訴訟調解的民事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可以計件收費。每件收費數額可在1000元至300000元幅度內議定,具體價格可以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四、按標的額收費指導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訴訟調解的民事糾紛案件,涉及財產關系的,代理每個訴訟階段的收費數額依照下列標的額比例計算: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10%;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費起,但最高不能超過30000元;
(2)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收費比例為3%—8%;
(3)1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收費比例為3%—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收費比例為3%—6%;
(6)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收費比例為1.5%—5%;
(7)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收費比例為1%—4%;
(8)1億元以上的,收費比例為0.5%—2%。
民事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案件的代理費可依照反訴標的額和上述標準另行酌減30%收費。
上述收費標準是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
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給予本標準下浮10%—30%范圍內適當優惠。
五、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的范圍和收費指導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認定為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
1、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為一審的案件;
2、集團訴訟案件;
3、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案件;
4、涉及專業知識,需要聘請非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方能辦理的案件;
5、涉外(含涉港、澳、臺的自然人或投資主體)的案件;
6、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認可的其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上述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以內收費。
六、行政訴訟、仲裁業務的收費指導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參照民事訴訟案件協商確定。
七、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指導標準
非訴訟業務一般按件收費或按時收費。按件收費時可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并在此基礎上可調2至3倍收費。
涉及下列非訴業務的可參照以下標準收費:
1、資信調查、咨詢建議書、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等: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不低于1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每件在2000元基礎收費上按財產標的的0.1%—9%累計收費;
(3)資信調查、咨詢建議書、律師見證等,按財產標的額0.1%-5%收費,但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
2、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參加項目談判等收費數額依據合同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計算: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收費不低于1000元;
(2)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收費為1%-3%;
(3)1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收費為0.5%-2.5%;
(4)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為0.4%-2.5%;
(5)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為0.3-2%;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含1億元)為0.2%-1.5%;
(7)1億元以上為0.1-1%。
3、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標的額按比例收費:
(1)100萬元以下部分(含100萬元)收費不低于20000元;
(2)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為1%-5%;
(3)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為1%-3%;
(4)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為0.5%-2%;
(5)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為0.3%-1%;
(6)1億元以上0.1%-1%。
4、股權轉讓、股票上市、參與破產程序(擔任破產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收取費用)參照公司改制收費標準執行。
5、房地產項目專項法律服務,按該項目投資總額的0.5%—1.5%收費。
八、計時服務收費指導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事務,可協商按計時收費,計時收費標準可在每工作小時500元至3000元幅度內議定,具體價格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計時收費應根據律師的實際工作量據實累計計算,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一項工作中有兩名律師提供服務的應分別計算各自的工作價值后予以累計,律師事務所在一項具體工作中提供三人以上律師服務的,僅計算計時單價較高的兩位律師的工作價值。
九、風險代理收費指導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事務,律師事務所可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數額在標的額20%—30%范圍內議定;特殊情況下,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可協商另議具體比例。
十、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指導標準
1、擔任家庭及個人法律顧問,3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過5倍。
2、擔任微創型企業法律顧問,5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過5倍。
3、擔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經營性單位法律顧問,20000元—15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過5倍。
4、擔任中型企業法律顧問,20000元—3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過5倍。
5、擔任大型企業法律顧問,50000元—10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過5倍。
6、對微創企業的法律顧問費可優惠10—30%;對法律顧問單位的專項活動或非法律顧問合同約定的事項提供法律服務時,依照本指導意見中的計費標準另行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對法律顧問單位的訴訟、仲裁案件,依照一審民事訴訟標準可下浮10—30%收費。
7、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可根據聘請單位的注冊資本數額、企業規模、年營業額、法律事務的多少及難易程度等確定法律顧問費的具體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