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院對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的建議
來源:三峽宜昌網 作者:宜昌中院 時間:2021-04-21 22:21
宜昌法院對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的建議
宜昌鄭磊律師認為:宜昌法院通過發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一是提倡雙方簽訂形式完備、內容清晰的書面協議;二是夫妻“共債共簽”,既避免債務人惡意討債、轉移財產,又防止夫妻一方無辜陷入“被舉債”的困境;三是強化證據保全意識,妥善留存借條、借據、轉賬憑證、催收記錄等關鍵證據,對于支付平臺轉賬借款的,備注款項性質,截屏保留借貸內容的相關證據。四是虛假訴訟應被懲治。
?。ㄒ唬┘訌娖辗ㄐ麄?,提升社會公眾融資風險意識
以《民法典》宣傳為契機,大力宣揚民間借貸法律風險,教育廣大人民群眾拒絕高息誘惑、理性分辨非法借貸的表現形式、謹慎投資理財。應及時梳理審判實踐中的典型案例,或者制作法治宣傳片、故事會等,針對不同年齡層的人民群眾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在微信公眾號、報刊、電臺等平臺發布,強化社會公眾風險防范意識,自覺抵制非法借貸行為。
?。ǘ┘訌娖脚_監管,凈化網絡借貸法治環境
一是加強對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對平臺積累的資金安全進行金融監管,根據平臺不同的運營模式加強合法合規性審查監管;二是加強微信、支付寶等相關支付平臺的監管,加大對平臺用戶的提示力度,涉及錢財及人身財產安全信息的,應予嚴格確認再行支付。
?。ㄈ┘訌娊灰滓幏兜囊龑?,防范潛在訴訟風險
通過司法裁判的評價和指引功能,引導借貸行為的規范化發展。一是提倡雙方簽訂形式完備、內容清晰的書面協議;二是夫妻“共債共簽”,既避免債務人惡意討債、轉移財產,又防止夫妻一方無辜陷入“被舉債”的困境;三是強化證據保全意識,妥善留存借條、借據、轉賬憑證、催收記錄等關鍵證據,對于支付平臺轉賬借款的,備注款項性質,截屏保留借貸內容的相關證據。
?。ㄋ模┘訌姶驌舴欠ǚ刨J,助力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
非法放貸牟取高利客觀上增加了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利于實體經濟發展。法律已明確規定“職業放貸人”和“高利轉貸”借貸合同無效,強調民間借貸以“自有資金”放貸、利率約定不超過司法保護上限、不得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放貸牟利等,司法實踐中應結合宜昌本地經濟發展和民間融資市場發展情況,盡快制定“職業放貸人”時間、金額、次數、情節等具體認定標準,以指導司法實踐,規范民間融資行為,進而有助于降低民間融資成本,助推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領域。
?。ㄎ澹┘訌姂椭翁摷僭V訟,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采取正面引導+依法懲治相結合,一方面起訴時簽署誠信訴訟保證書,承諾本人到庭、提交證據真實、不作偽證等,庭前防范工作到位;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實施虛假訴訟懲治機制,對已查明的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尤其是造成當事人合法權益損失及司法資源浪費,情節嚴重的,依法進行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還應探索將虛假訴訟納入社會誠信評價體系,讓虛假訴訟的行為人不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其社會經濟生活也要處處受限。
?。┘訌姴块T聯動,創新服務型審判延伸機制
公檢法以及金融、網絡監管機構等相關部門應加強協調聯動,打通部門壁壘,加強對刑民交叉案件,以及新情況、新問題的共同分析研判,暢通案件移送和對接工作,共享數據資源,探索建立跨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多措并舉,高效化解民間借貸形成的各類糾紛,服務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結語
民間借貸是國家金融的有益補充,法律上應加強規范和保護。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以“保護民生和產權,服務經濟和發展”為宗旨,圍繞我市經濟發展目標,深入了解社會多元化融資需求,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評價和指引功能,助力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并加強對民間借貸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研判,探索新形勢下糾紛解決的新機制、新路徑,為推動宜昌經濟高質量健康發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更為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更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昌法院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2016-2020年宜昌兩級法院民間借貸案件情況分析》,來自三峽宜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