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沒資質,裁判尺度不統一
來源:宜昌律師在線網 作者:宜昌律師鄭磊 時間:2020-03-24 11:37
勞務派遣沒資質,裁判尺度不統一
1、勞務派遣單位應注冊資本200萬以上,經營范圍應包括勞務派遣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7條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經營勞動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2、實際用工單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裁判不一。
宜昌鄭磊律師團隊發現,全國各地裁判尺度不一
A, 不構成勞務派遣,僅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理由: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92條規定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
B, 根據法律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必須具有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作為實際用工單位的甲在與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時,應當審核其資質。故,甲公司在與不具備派遣資質的乙公司建立勞務派遣關系時具有過錯,并且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根據《勞動合同法》92條規定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